夜航译丛 › 血环

第十三章 马尔再挤一点

血环的另一名手下发现自己的境遇相当称心。布拉巴宗先生什么也没问,就录用了她。看来,车里那个人的势力大得出奇。

更出奇的是,一天又一天过去了,她那位神秘的雇主却一句话也没有。她原以为他几乎马上就会差遣她,可是她在布拉巴宗银行(原塞勒银行)待了将近一个月,才收到一封信。信是一天早上来的,就放在她的办公桌上,信封上的地址是用钢笔写的粗大印刷体。

信上没有血环的标记,开门见山地写着:

去结识马尔。查明他手里握着布拉巴宗什么把柄。把他账户的数字报给我,他的账户一旦结清,立即通知我。帕尔和德里克·耶尔若来银行,也要通知我。电报寄老城区米尔德丽德街二十三号约翰逊。

她忠实地执行了这些指示,不过过了好几天,她才有机会见到马尔先生。

德里克·耶尔只来过银行一次。她以前见过他,那时他在比尔德莫尔家做客;即便没见过,她也能认出他来,因为报上登过这位著名侦探的照片。

他来办什么事,她没有打听到。她是布拉巴宗的私人秘书,凭这个身份独用一间小办公室。她从那里用眼角瞟出去,看见他在柜台前跟一个出纳员说话,便照章通知了血环。

帕尔探长却没有来,她也没见到杰克·比尔德莫尔。她不愿多想杰克。想起他,可不是什么愉快的事。

* * * *

塞勒银行庄重威严的行长约翰·布拉巴宗,心神不安的时候有个特别的小动作。一双白净的手会摸到后脑勺上,那里的头发又鬈又密。他拿一绺鬈发在食指上绕一会儿,然后指尖慢慢从光秃秃的头顶划过,一直划到额头上停住。这种时候,他低着头,手指按在额头上,看上去就像在祈祷。

同他一起坐在这间整洁办公室里的那位先生,却没有什么特别的小动作。他是个大块头,喘气很响,过惯了懒散放纵的日子,浑身虚胖。不过他并不坐立不安,两手交叉,搁在那件大背心上。

“我亲爱的马尔,”银行家的声音轻柔,几乎是在抚慰人,“你有时真叫我忍无可忍。你给我的财力添了多大负担,我就不提了。”

大块头咯咯地笑了。

“我给了你抵押嘛,布拉布——上好的抵押,老伙计。这你可不能不认!”

布拉巴宗先生白净的手指在写字台边上弹着曲子。

“你拿给我的尽是些不可能成功的计划,我却一直傻乎乎地给它们出钱,”他说,“这种傻事总得有个了结。你根本不需要帮助。光是在这家银行,你的存款就有将近十万。”

马尔回头看看门,俯过身来。

“我给你讲个故事吧,”他含含糊糊地说,“讲一个身无分文的年轻小职员,娶了塞勒银行的塞勒的遗孀。她老得够当他的妈了,后来突然死了——死在瑞士。她从悬崖上掉了下去。这事我还能不知道?那会儿我不是正在拍那美——丽的山景吗?我给你看过那次出事的照片没有,布拉布?照片里有你!对,有你,虽说你跟预审法官说你在好多好多英里以外!”

布拉巴宗先生的眼睛盯着写字台,脸上的肌肉一动不动。

“再说,”马尔先生换了比较正常的口气说,“这点钱你出得起。你又要结一门婚姻联盟了——是这么个说法,对不?”

银行家抬起眼睛,对着来客皱起了眉头。

“你这是什么意思?”他问。

马尔先生显然觉得很好笑。他一拍膝盖,笑得喘不过气来。

“那天晚上你在斯坦因广场见的那位怎么说——坐在那辆封闭汽车里的那位,嗯?别不认账!我看见你了!那辆小车可真漂亮。”

这时布拉巴宗才头一回露出激动的神色:脸色灰白,神情紧绷,眼睛好像又往眼窝里陷深了些。

“你那笔借款,我来安排。”他说。

马尔先生脸上刚露出满意的神情,就有人敲门。布拉巴宗说了声“进来”,门开了,进来的人一露面,来客便把别的事全忘到了脑后。

姑娘把一张纸放在雇主面前——看得出是一份用铅笔记下的电话留言。

“白——金——红。”这是马尔先生的感官记下的印象。白,是奶油般白皙细腻的皮肤;红,是罂粟花般鲜红的嘴唇;黄,是熟透的麦子般的头发。他看见的是侧影,那坚定的下巴让他有点倒胃口——马尔先生喜欢顺从、柔软、能在他手里随意揉捏的女人——可是那嘴、那鼻子、那额头的美——叫他直眨眼睛。

他的呼吸快了一点,也响了一点。她低声跟布拉巴宗说了几句话就走了,他叹了口气。

“真是个美人儿!”他说,“我在哪儿见过她。她叫什么名字?”

“德拉蒙德——塔莉娅·德拉蒙德。”布拉巴宗先生冷冷地打量着这个粗俗的人说。

“塔莉娅·德拉蒙德!”费利克斯慢慢地重复了一遍,“她不就是从前在弗罗扬特那儿做事的那个姑娘吗?你自己也有点迷上她了吧,嗯,布拉巴宗?”

坐在写字台后面的人定定地看着对方。

“我没有‘迷上’自己雇员的习惯,马尔先生,”他说,“德拉蒙德小姐是个很能干的职员。我对手下的人,要求的也就是这个。”

马尔笨重地站起身来,咯咯地笑着。

“另外那件事,我明天上午来跟你谈。”他说。

他呼哧呼哧地笑着,布拉巴宗先生却没有笑。

“明天十点半,”他说着,送客人到门口,“还是你十一点方便?”

“十一点。”那人同意了。

“再见。”银行家说,却没有伸出手来。

客人刚出门,布拉巴宗先生就锁上门,回到写字台前。他从皮夹子里取出一张白色的素卡片,拿钢笔蘸了蘸红墨水,画了一个小圆圈,又在下面写道:

费利克斯·马尔看见了我们在斯坦因广场的会面。他住在马里斯堡街七十九号。

他把卡片装进信封,写上地址:

老城区米尔德丽德街二十三号 约翰逊先生